超实用的买房法律常识,买房时的''四金''要搞明
超实用的买房法律常识,买房时的''四金''要搞明白,少花冤枉钱
我们在买房的时候,在还没有拿到房子之前,就需要缴纳一部分钱,这个钱可能称之为定金,或者订金等等,那么大多数人买房都搞不明白买房的这些常识,最后可能稀里糊涂的让自己走上了法律的道理,今天给大家带来了福利,教给大家清晰的认识买房时会产生的''四金''缴费问题,明白一些关于买房的法律常识,才能不让自己吃亏,少花冤枉钱。
第1:定金
定金可能是大家在买房的时候,会用到的一金,定金在买房的时候又叫做保证金,这笔费用是在合同订立或者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一定的金钱作为担保方式。定金在交了之后是不予退还的。并且规定定金交纳的金额是不能超过总金额的20%,所以如果对方在这方面要求缴纳更多的话,那么我们是可以提出反对意见以及拒绝。
第2:订金
很多人是分不清定金和订金,买房时交的订金又叫做预付款。这个费用是在初步达成协议之后,双方进行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交付订金之后是可以有优先购买权的,而且是可以退的。在交订金之前需要确定好房号,面积,房屋单价,交房期限等这些事项,并且如果在任何一方违约之后,订金是可以原数返还的。
第3:认筹金
认筹金可能很多买过房的人还不知道这个费用是交的哪?这个费用一般是买房者有买房的诚意,可以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认筹金交了之后就会拥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以及在房价上也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但是认筹金的交付是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一种非法活动,是不受国家保护,且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一项费用。
第4:诚意金
诚意金又称为意向金,一般是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所体现,购房者支付一部分小额费用,属于当事人双方自行发起的一种行为,这个费用是可以抵押日后的交付的一部分费用,比如首付。
关于买房时的这四金,大家看完之后想必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不要盲目的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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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编辑】目海居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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